《中國大學生就業》|| 張成剛,王靜怡:新就業形態與大學生就業的雙向賦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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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張成剛,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勞動經濟學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就業與新就業形態,勞動力市場政策評估;
王靜怡,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勞動經濟學院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勞動經濟學。
【摘 要】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要實施就業優先戰略,支持和規范發展新就業形態。新就業形態的發展已成為勞動力市場的重要趨勢,包括電商平臺就業、平臺服務市場就業和在線平臺市場就業等各類新就業形態,對大學生就業有重要意義。本研究基于大學生參與新就業形態現狀,分析大學生選擇新就業形態的優勢和限制與平臺模式下就業形態發展,即大學生可以在新就業形態中獲得“輕創業”、靈活就業、新職業發展機會,獲得數字經濟發展紅利。同時新就業形態發展也需要高素質人才支持,從而實現新就業形態發展與大學生高質量就業的雙向賦能、同步提升。
【關鍵詞】
大學生就業;新就業形態;數字經濟;雙向賦能
【文本引用】
張成剛,王靜怡.新就業形態與大學生就業的雙向賦能[J].中國大學生就業,2023(04):10-16
一、從靈活就業到新就業形態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要實施就業優先戰略,支持和規范發展新就業形態。[1]同時,2022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要把促進青年特別是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表明了確保高校畢業生群體就業任務之重。各類新就業形態已經成為勞動力市場的重要趨勢,也是近年來我國勞動力市場新增就業的重要來源。如何利用新就業形態幫助解決高校畢業生就業問題,實現新就業形態和大學生就業的雙向賦能是值得政策制定者和高校就業工作者共同思考的問題。
(一)靈活就業概念的產生
對新就業形態的探討需要從靈活就業開始。中國靈活就業形成的社會背景是上世紀90年代中期至2001年的國有企業改革“下崗潮”,大批國有企業勞動者在短時間內喪失勞動收入來源。為了概括這批從體制內出來的勞動者,我國引入國際勞工組織的非正規就業這一概念,并從積極修辭的角度考慮,最后將非正規就業稱為靈活就業。這一術語最早是從上海市解決下崗職工再就業工作的政策當中提出,此后學界與社會開始沿用靈活就業的說法。
靈活就業最初的內涵是下崗勞動者,這些勞動者與我國社會保險體系、勞動關系體系之間存在區隔。《人民日報》2000年10月23日刊載“積極發展非正規就業”一文,提出了非正規就業的定義,認為非正規就業與社會保障體系之間幾乎沒有制度性聯系或者雖有制度性規定但很少被遵守;二是基本報酬形式一般采取計時工資例如按天、按小時等;三是勞動報酬一般只能達到當地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四是與雇主之間的勞動契約十分松散,一般處于隨時可能被中止的狀態;五是勞務收入處于稅務監管盲區,很少被申報納稅。[3]這些認知反映了在當時靈活就業的就業質量不高。
(二)對靈活就業概念的社會認知
2020年,高校畢業生的畢業統計中將開網店納入自主創業范圍,互聯網營銷工作者、公眾號博主、電子競技工作者等職業納入自由職業范圍,將靈活就業作為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去向之一,引發社會媒體等社會層面的較強反應與爭議,即對靈活就業是高校畢業生就業去向的就業范疇劃分表示擔憂和不解,認為這意味著中國的大學生就業可能出現問題。[4]這種爭議出現的原因在于社會層面認知中仍將靈活就業等同于低質量就業。
在進入數字經濟的時代后,靈活就業的內涵其實已發生變化。[5]上世紀下崗潮時代和數字經濟時代,“靈活就業”概念所概括的勞動力市場表現不同,但使社會認知發生轉變比較困難。在數字經濟時代,數字技術賦能的新就業形態出現后,靈活就業的內涵得到擴展,而傳統靈活就業概念的沿用、將新就業形態與靈活就業等同,使社會層面產生對于高校畢業生進入靈活就業這一情況的擔憂。
(三)從靈活就業到新就業形態
新就業形態和靈活就業的等同認知形成的原因主要是概念層面,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在概念、現象的維度上存在重疊部分,即不同于傳統單位建立勞動關系,靈活就業與新就業形態都在勞動關系之外,這一相同維度使得社會對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關系的普遍認知為新就業形態屬于靈活就業,靈活就業的特征和屬性天然地移植到了新就業形態中。因為靈活就業的就業質量低,所以新就業形態的就業質量低。
但是,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之間存在許多差異。一是在經濟基礎上,如組織模式、技術手段、合作關系等方面存在差異,[6]二是在現實表現上,如生產率水平、勞動者收入水平等方面也都存在差異,故而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之間并非簡單的包含關系。
二、大學生參與新就業形態現狀
數字經濟時代,靈活就業的概念內涵已經發生改變,其所對應的就業模式的就業質量、就業類型已不再是大多數人傳統印象中的情況。新就業形態從業者的學歷結構和素質結構,也隨著新就業形態的發展不斷改善。
中國新就業形態研究中心長期跟蹤研究各類新就業形態群體。本研究根據中國新就業形態研究中心對各類新就業形態從業者就業群體的調研,概括了我國目前大學生參加新就業形態的現狀。以現有教育部規定將大專以上定義為大學生,那么在各類新就業形態中都有大學生群體參與(見圖1)。[7]在新就業形態中,平臺服務市場類新就業形態大學生的參與率相對較低,例如網約家政工、外賣騎手、網約車司機、城市即時配送等。其中,網約家政工中大學生參與比例最低,僅為4.8%。其余平臺服務市場就業形態的大學生參與比例大致為20%-30%之間。
另一類新就業形態,在線平臺服務的大學生參與比例更高,如淘寶店鋪的創業群體、美術寶在線教育平臺、愛庫存微商平臺等。需要注意的是,圖1所顯示的大學生整體占比較高,但可能存在一定的偏誤。受過更高等教育的勞動者相對更愿意填答問卷,因此可能存在自選擇效應,導致調研得出的新就業形態中大學生群體占比可能存在偏高。為防止結果存在較大偏誤,本研究以另一項關于麥當勞員工的研究作為參照對比(中國就業促進會,2021)。[8]該研究中,中國麥當勞員工總體中,大學生的比例為55.8%,因此可以證明新就業形態中大學生群體的參與比例基本合理。
圖1?新就業形態中各職業的大學生分布比例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7][8][9][10]
在線平臺市場類新就業形態所需要的技能水平要求更高,因此高學歷從業者的占比也就越高。例如社群經濟組織者——微店的大學生比例達67%,在線教師將近100%都是大專以上學歷。
各類新就業形態中大學生的參與比例可以說明大學生進入新就業形態已經是一個普遍現實。但在社會認知層面,這樣的普遍事實并不太容易被接受。例如,相當一段時間中,社會輿論認為“6萬研究生、17萬本科生去送外賣”是文憑的浪費,或教育的過度,亦或是平臺對于高學歷者的壓榨等。[11][12][13]因此在數字經濟時代,如何定義高質量就業,如何認識教育學歷與職業的匹配問題等值得深入分析。
如何定義好工作或定義高質量就業,簡單來說可以從收入、工作時間和權益保障三個維度進行比較。對于高質量就業,必須要考慮的是高質量就業崗位的可得性。對于規模龐大的大學生來說,高質量就業的機會有限。若無法實現最優選擇,那大學生在做次優的就業選擇中,也可以認真分析職業本身,挖掘新就業形態就業質量的亮點,進行權衡選擇,找到能夠發揮自身優勢且就業質量個別維度可以滿足需求的就業類別。
在對新就業形態從業者群體的調研中,一些個別案例可以說明新就業形態在就業質量方面的存在改善。在貴陽市調研中所訪談的外賣騎手是當地的“單王”。盡管從211大學畢業后進入國企工作,最終因為各種原因成為外賣騎手。但該騎手的月均收入在3萬元左右,遠超過當地平均水平。因此,在可得性的考慮下,高質量就業是就業質量個別維度的超額收益可以補償其他維度損失的就業。另一個案例中,盡管受訪談的騎手是城市軌道專業的大專學歷,曾在專業對口的北京地鐵工作,但由于工作地點離家較遠,租房成本過高等原因最終放棄。在成為外賣騎手后,月收入水平從4000元提升到8000元,更重要的是可以更方便地照顧家人。因此,在可得性的考慮下,高質量就業是勞動者在其預算約束范圍內所能找到的最優就業方式。
隨著數字經濟發展,新就業形態發展的領域越來越廣,包括電商平臺就業、平臺服務市場就業和在線平臺市場就業等各類新就業形態對“穩保就業”和大學生充分就業意義重大(見圖2),大學生進入新就業形態是一個廣泛現實。
圖2?新就業形態發展的領域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過往研究發現了許多適合大學生的新就業形態,如淘寶平臺、海創會代表的創業平臺以及豬八戒、一品威客為代表的自由職業者平臺。[14]除上述規模較大的平臺外,還有如家政服務、醫護到家、工作眾包、粉絲經濟等各類能夠帶動就業的平臺在發揮作用。
同時,在新就業形態發展過程中,也產生了不同類型的新職業,包括職業大典中已經公布的新職業如互聯網營銷師,此外還有許多未列入大典、但已在生態系統中發展出的一些新職業,《2020年生活服務業新業態和新職業從業者報告》說明僅在美團平臺上因新業態而孕育的新職業就超過70種,[15]如數字化運營師、密室設計師、社區團購團長等,顯示新就業形態為高校畢業生帶來了新就業空間,在此基礎上,未來大學生進入新就業平臺可能還是一個長期的趨勢。
三、大學生選擇新就業形態的優勢與限制
新就業形態發展領域越來越廣,思維活躍、創新能力強的大學生群體成為了數字經濟下新就業形態中的一支生力軍,新就業形態為大學生帶來了新的就業空間,大學生可以在新就業形態中獲得“輕創業”機會、靈活就業機會、新職業發展機會,最終獲得數字經濟發展紅利。同時大學生選擇新就業形態存在一定限制,新就業形態的發展需要高素質人才支持,新就業形態賦能高校就業育人,從而形成新就業形態與大學生就業的雙向賦能。
(一)新就業形態為大學生帶來的新就業空間
新就業形態為大學生帶來的新就業空間的邏輯可以從以下五方面來分析:
一是大學生可以在新就業形態中獲得“輕創業”機會。新就業形態為年輕人創業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機遇。以在淘寶平臺創業的大學生為例,依托平臺支持,大學生創業有了資金成本低、投入風險小、運營條件成熟、年輕消費群體聚集等優勢。因此,在電子商務創業、在線平臺市場創業成為大學生探索生活方式、實現收入增長的一種途徑,這樣的創業方式被稱為“輕創業”。這種模式突破了工業經濟時代必須依靠大資本和大投入才能創業的限制,依托互聯網等平臺的持續賦能,大學生可以更容易、更高效地找到最擅長的、與市場結合的創業點。
二是平臺提供持續賦能。新就業形態的平臺通過提供服務,幫助提升高校畢業生的生產和服務效率,如信用體系、用戶體系、商品體系、交易流程、計算能力、服務標準等服務。這些服務能夠不斷改善參與群體的就業、創業效率,提升交易正規化程度。
三是大學生可以在新就業形態中獲得靈活的就業機會。新就業形態降低了大學生求職的搜尋成本和交易成本,提升了勞動力市場的資源配置效率,能夠同時執行多個工作和生活任務。門檻比較低,可以隨時進入,還能充分利用碎片化時間,適合大學生進行靈活的就業安排。
四是大學生可以在新就業形態中獲得新職業發展機會。新技術手段催生的數字經濟、平臺經濟不斷發展,加之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數字技術推動產業數字化轉型,帶來了大批新職業。同時,數字經濟、高新技術、現代服務業、能源與環保領域新職業迫切需要吸引高素質人才進入,可見未來會為高校畢業生提供更多適合大學生的新機會。
五是最終獲得數字經濟紅利,大學生通過數字平臺活動,就可以享受數字經濟發展的紅利。例如經過電商平臺多年的發展,大學生在淘寶平臺等的“輕創業”已初具規模,故而新就業形態為大學生提供了享受數字經濟紅利的方式。
(二)大學生選擇新就業形態的限制
新就業形態的發展需要高素質人才支持,大學生選擇新就業形態存在一定限制:一是大學生對創業的理解不同,根據《電商平臺大學生就業創業研究報告2022》顯示,大學生對于創業的理解或是創業意識以及相應市場基礎的差異,這一現狀可能源于可獲得資源差異,即社會網絡密集度與延展性、產業鏈與供應鏈的可獲得性。[16]
二是專業和市場的貼合度也會限制大學生選擇新就業形態。與傳統企業雇傭模式不同,在新就業形態中,大部分情況下勞動者與市場直接對接。部分高校專業與市場貼合度較低,這種情況下大學生可能不容易在新就業形態中找到就業崗位。
三是就業意識和創業等意識也會產生影響。對比大學生和退役軍人群體在就業差異的研究發現(中國新就業形態研究中心,2020),[17]大學生的就業穩定性相對較差,且大學生的就業滿意度是逐漸提升的過程,就業初期缺乏市場意識,缺乏對市場的理解,說明大學生就業存在一個轉型期。現有研究不應僅關注大學畢業時的就業選擇,也應關注就業一段時間的轉型期后大學生的就業選擇情況,注重就業意識的長期培養。
(三)新就業形態賦能高校就業育人
在大學生選擇新就業形態的優勢與限制的分析基礎上,新就業形態可以通過賦能高校就業育人,實現新就業形態健康發展與大學生高質量充分就業的相互促進,邏輯可以從以下四方面來分析:
一是低進入門檻,即新就業形態帶來較低的進入成本,故而一般可以利用業余零散時間,通過線上實現交易,緩解了大學生就業實踐的資金、時間和空間限制。
二是多能力培養,新就業形態有利于培養大學生團隊協作能力、經營管理能力、市場敏銳度、學習能力、抗壓能力、創新能力等,賦能高校就業育人。
三是多崗位匹配,數字技術平臺大多以商業生態系統模式出現,商業生態系統中有多類崗位可以與不同專業、不同偏好大學生匹配。
四是提前熟悉數字平臺規則,了解數字平臺業務類型與發展趨勢。通過增強學生適應市場能力,讓大學生熟悉市場運行規律。
四、 平臺模式下的就業形態發展
數字經濟發展至今,以平臺為基礎的新就業形態的發展趨勢已經越來越明顯,大致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
第一是起步階段,各類新就業形態涌現,數字平臺模式在各領域出現,但由于起步階段發展不成熟,故而大多是勞動力市場邊緣群體進入,大學生群體較少在這一階段進入新就業形態。
第二是發展階段,主要新就業形態類別相對穩定,主要數字平臺趨于完善。在此階段大學生群體開始進入新就業形態進行就業、創業并發揮作用,開始并不斷適應新就業形態更高的競爭標準和更復雜的商業邏輯。
第三是成熟階段,隨著數字經濟和新就業形態發展趨向成熟,高校開始調整專業與培養模式,適應新就業形態發展趨勢,在此階段新就業形態成為大學生就業的重要選擇之一,大學生可以在新就業形態中發揮個體才能,找到職業價值。
當新就業形態發展趨勢越來越明顯時,某一類新就業形態發展得比較成熟時,大學生才會選擇進入。《電商平臺大學生就業創業研究報告2022》顯示,2022年8.2%的淘寶網店計劃招聘應屆大學生,畢業兩年內應屆畢業生淘寶平臺開店的人數規模已達到51萬,淘寶平臺吸納大學生總量約為2005.4萬人就業。可見各類新就業形態成熟度與專業性不斷提升。[10]現如今,新就業形態經過起步階段、發展階段,進入成熟階段,發展趨勢明確,可以成為大學生就業的重要選擇之一,大學生可以在新就業形態中發揮個體才能,找到職業價值。
另外,平臺化的組織方式在更廣泛的領域延伸,這也提供了使用平臺商業模式組織大學生的方式,例如極視平臺是專門提供算法的平臺,平臺匯聚超25萬海內外視覺算法開發者,主要為在校大學生。可見平臺模式下的就業形態不斷發展,平臺商業模式在各領域擴展,會產生更多就業機會,從而賦能大學生就業創業。
五、 結論與政策建議
(一)結論
第一,在數字經濟時代,靈活就業的內涵已經發生轉變。然而社會層面對靈活就業的認知還停留在其概念的初始發展階段。新就業形態與靈活就業存在交集,但新就業形態不能簡單等于靈活就業。
第二,大學生進入新就業形態是普遍現實和長期趨勢。新就業形態中能夠產生適合大學生工作的高質量就業崗位。隨著新就業形態發展成熟度提高,會吸引更多大學生進入。
第三,新就業形態中能夠產生高質量就業崗位。對高質量就業崗位的定義不應該被理想化,應考慮高質量就業的可得性。
第四,平臺商業模式在各領域擴展,產生更多就業機會,可以為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賦能。
(二)政策建議
從長遠看,高校畢業生就業問題解決,依然需要開發更多優質就業崗位,發揮市場力量是提供優質就業崗位的核心力量。新就業形態是我國勞動力市場的新推動力,應該發揮新就業形態對大學生就業的拉動作用,挖掘新就業形態中的就業潛力。
首先,要培育大學生的創新意識、創新思維和創新氛圍,讓大學生了解新就業形態就業的就業模式、創業模式;二要加強新職業建設,不斷將新就業形態中成熟的新職業固定下來;三要加強對新就業形態宣傳,改變對靈活就業的固有認知,或新設統計類別,從而使新就業形態為大學生就業賦能。
同時,新就業形態的發展也需要高素質人才支持,要充分發揮數字平臺作用,以專項計劃支持大學生高質量就業;需持續創新教育課程,構建符合當前創業就業需求的教育模式;加快推動數字平臺企業和高校共同打造就業創業實習實踐;打造大學生在新就業形態就業創業的標桿和優秀典型。未來應進一步完善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和政策支持,挖掘新就業形態中的高質量就業崗位,推進涉及大學生就業的全鏈條各環節整體改善,真正實現新就業形態健康發展與大學生高質量充分就業的相互促進,同步提升。
參考文獻:
[1]習近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團結奮斗:在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EB/OL].(2022-10-16)[2022-10-25]http://www.gov.cn/xinwen/2022-10/25/content_5721685.htm.
[2]人民日報.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在北京舉行[N].人民日報,2022-12-17(001).
[3]人民日報.積極發展非正規就業[N].人民日報,2000-10-23(009).
[4]南方都市報.用靈活就業粉飾就業率,學生不是唯一受害者[N].南方都市報,2020-09-04.
[5]張成剛,祝慧琳.中國勞動力市場新型靈活就業的現狀與影響[J].中國勞動,2017(9):22-30.DOI:10.19390/j.cnki.chinalabor.2017.09.005.[6]張成剛.就業發展的未來趨勢,新就業形態的概念及影響分析[J].中國人力資源開發,2016(19):86-91.DOI:10.16471/j.cnki.11-2822/c.2016.19.011.
[7]張成剛,陳雅茹,徐玥.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工資保障研究——以外賣騎手為例[J].中國勞動,2022(4):21-36.
[8]中國就業促進會.企業促進青年就業研究報告--以麥當勞企業調查為例(摘要)[J].中國就業,2021(9):4-6.
[9]阿里研究院,中國新就業形態研究中心.數字經濟與中國婦女就業創業研究報告(2022)[EB/OL].[2022-10-25]https://new.qq.com/rain/a/20230105A05UOG00.
[10][16]阿里研究院,中國新就業形態研究中心.電商平臺大學生就業創業研究報告(2022)[EB/OL].[2022-10-25]https://t.cj.sina.com.cn/articles/view/1577794853/5e0b3d2501901t4a7.
[11]蔣菡.“鼓勵年輕人少送外賣多進工廠”何以沖上熱搜?[N].工人日報,2022-03-07(003).DOI:10.28277/n.cnki.ngrrb.2022.000936.
[12]王遠方.“7萬碩士送外賣”?別販賣焦慮了[N].光明日報,2021-03-18.[13]張文宏,朱春奎,劉宏森,鄧蕾,趙凌云,陸新和.碩博蜂擁街道辦,大專本科送外賣?——再談青年人的未來[J].青年學報,2020(4):80-87.
[14]張成剛.新就業形態的類別特征與發展策略[J].學習與實踐,2018(3):14-20.DOI:10.19624/j.cnki.cn42-1005/c.2018.03.002.
[15]美團研究院.2020年生活服務業新業態和新職業從業者報告[EB/OL].[2022-10-25]http://www.199it.com/archives/1133698.html.
[17]中國新就業形態研究中心.新居住服務平臺退役軍人從業研究報告:以貝殼平臺為例(2020)[EB/OL].[2022-10-25]https://t.cj.sina.com.cn/articles/view/1577794853/5e0b3d2501901t4a7.